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处长职责
发布人:kyc  发布时间:2018-09-13   浏览次数:979

1.目的

提高工作效率,主持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全面工作,本着“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术发展、增强科技服务能力;把握前沿动态、开展政策研究、科学编制发展规划”的工作思路,特制定本职责。

2.适宜对象

适用于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处长的工作范围及职责描述。

3.主要职责

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和发展规划编制的组织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3.1负责组织编制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科研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3.2负责组织制定科研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3.3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实施和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等环节工作;

3.4 负责筹集科研经费、资金安排及预决算管理;

3.5 负责组织学报编辑出版、学术交流及科研方法讲座等项工作;

3.6 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奖励申报、专利申请和评优评先工作,做好与科研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7负责学校内设各类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科研基地的申报、建设和评价等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学校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3.8负责编制“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动态”,把握高等职业教育前沿政策信息;

3.9负责编写年度部门工作总结;

3.10负责协调本处与校内各部门以及校外相关机构的关系;

3.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