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专职科研人员在专业(学科)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中的引领作用,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促进科研成果有效地转移转化,以利于提升学校的美誉度与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职责。
2.适用范围
本职责适用专职科研岗位的工作范围及职责描述。
3.主要职责
3.1追踪本专业、学科最前沿的发展动态,密切各方关系,畅通信息渠道,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2开展与所属专业(学科)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不断提升自身科研能力,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等高级别科研课题,争取多出科研成果,多出高水平、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3.3加强与其他科研院所、高校、政府和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专职科研人员在学校科学研究中的引领作用;
3.4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为重庆市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
3.5围绕学校专业、学科建设任务开展科学研究。整合学校科研力量,策划、组织学校科学研究活动,为全校教师开展科研活动搭建交流和展示平台;
3.6根据各二级学院人才培养需要,承担适量的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