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建立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作者:党委办公室审核发布: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02-17浏览次数:4033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的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2月13日,我院出台了《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教学工作督导管理办法》,并设立教学工作督导组。
     2月17 日,学院召开全体专兼职教师大会。会上,院长聂鹏同志聘任了周有年、马若夏、刘安裕、乐贤新等四位教育思想先进、工作负责、办事公道、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教学水平的退休教师为督导组成员。
    副院级调研员唐华威同志在会上就建立教学工作督导制度作了讲话。他说,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评估体系的重要方式,涉及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评估、师资队伍管理等教学管理环节,其目的是保证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逐步提高。他指出,督导有评价成分,但不代替考核,考核仍由各系组织;督导主要是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反馈、提供质量信息和其他教学情况信息,以供领导决策,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学院教学工作。他要求,各系、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助督导工作,教学口人员和教师应欢迎督导组人员检查、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