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我院在学术报告厅召开全院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建刚在会上组织党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3]17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中发[2003]18号)。他要求,各党支部要利用组织生活会的时间,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条例》,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受党委书记任波的委托,李副书记代读了任波书记的书面讲话。任书记指出,《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对于从根本上提高党内监督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是加强我院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行动指南。他要求,全院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坚决贯彻,在我院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要特别注重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普通党员的监督权利,紧紧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保证监督实效。他强调指出,要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对在监督中发现并查实的突出问题,都要依法严肃处理,要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
根据院党委的安排,我院将在本学期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规定,使全体党员干部掌握《条例》、全体党员熟悉《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