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委书记和院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作者:院党办审核发布: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9-23浏览次数:4660

    院内各单位:
    为了更直接地听取广大师生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学院与师生的沟通和相互了解,及时解决师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促进学院健康、稳定、和谐发展,经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党委书记、院长接待日制度。现将党委书记、院长接待日安排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与地点:从2005年9月27日(星期二)开始,每周星期二为固定的接待日(节假日除外)。14:00—17:20在党委书记办公室(院长办公室);19:30—21:30在西院三楼会议室。
    二、参加接待的领导:任波书记和谢永川院长。9月27日(星期二)由谢永川院长开始,下一周为任波书记,轮流进行,遇节假日则顺次延后。

                                    200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