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及全院教职员工:
2006年“5.1”长假即将来临,为了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在假期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让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平安的“5.1”节,现将有关安全防范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要更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压倒一切”的思想,防止在假期中发生各类案件。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切实加强领导,并按照各级“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各部门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要亲自抓安全防范工作,把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放假前各部门和班级,要对本部门和本班级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细致、全面的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部门在放假离开办公室前,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用电器电源,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和文档资料;“三管部门”要按规定存放好现金和票据等。
四、各教学实验场所和贵重物资集中的地方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放假前我处将对全院再次进行安全大检查。
五、放假期间,离校返家的学生要存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往返途中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防止上当受骗和被扒窃;注意交通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六、学生在假期期间,严守学生行为规范,禁止酗酒闹事、聚众斗殴和赌博;禁止夜不归寝和整天泡网吧,未成年学生禁止进入营业性网吧;在学生宿舍区、教学区,禁止用明火或电煮饭、热食、烧水,禁止点蜡烛或焚烧废书等物品;外出玩耍时要讲文明礼貌,不要与他人发生纠纷或打架斗殴,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上当受骗;严禁下江、河、池塘、湖泊等水域洗澡、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因找工作或实习需要,经申请,学院同意暂时留校住宿的应届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在校生的行为规范约束自己。
七、放假前及放假期间,各系部、学生社团组织的集体活动,要按“安全责任书”的要求逐级申报,并落实责任人和安全措施。
八、教职员工放假离校时,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和存放好贵重物品。在校教职员工不要轻信不相识的来人,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不参与黄、赌、毒,不参与“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教育自家的小孩和来客,要遵守学院的安全规章制度。
九、有临时工的部门要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住在校内的临时工有来客时,不得私自留宿,确需留宿的必须报经院保卫处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留宿,是夫妻的必须出具《结婚证》;学院规定不能煮饭的场所,任何人不得用明火、电、气煮饭,不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假期值班人员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值班和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
保卫处值班电话 89025110(办公室) 66905921(小灵通) 89025123(门卫室)
保 卫 处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