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元旦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09年1月1日~2009年1月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2009年1月1~3日(第17周星期四~星期六)停课,1月4日(第17周星期日)正常上班同时开始期末考试。
二、其他事项
1.教务处要做好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2.各二级教学单位将元旦放假事宜及时转达给本单位聘任的外聘教师。
3.元旦期间的值班安排由党政办公室另行通知,被安排值班的教职工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后勤总公司要安排好食堂的有关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学生、工作人员的正常就餐。
5.保卫处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6.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