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第二届重庆市高校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核发布:发布者:党委宣传网工部发布时间:2009-09-21浏览次数:1994

全院师生: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积极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重庆市高校摄影协会承办的“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第二届重庆市高校摄影作品展览”面向全市高校师生征稿,现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院师生
    二、作品内容:
   (一)充分反映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的巨大变化和祖国大好河山绮丽风光;
   (二)反映重庆直辖后社会生活环境的变化和学校变化;
   (三)反映大学生学习、工作和生活及精神面貌及校园文化;
   (四)各类艺术创作作品
     三、作品要求:
   (一)题材形式内容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幅)。
   (二)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文档JPG格式投稿,每幅像素不小于2M。(胶片作品自行转换为数码影像)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10件(组照算一件)。从投稿的作品中,评选出200幅优秀作品,放大20寸参加展出;
   (三)作品必须认真注明作者资料:
    1、作者身份(教师或学生),2、参加学校,3、作品标题,4、作者姓名,5、联系电话,凡没有按要求注明作者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凡评出的获奖作品均在网上公示。凡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拍摄的,不得下载网上图片或盗用他人作品。如果发现舞弊行为则取消其全部资格,并给予相应的通报。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其中教工组 5名、学生组 5名)
   二等奖20名(其中教工组10名、学生组10名)
   三等奖30名(其中教工组15名、学生组15名)
   优秀奖140名(含教师和学生)
   指导教师奖5名(指获得一等奖学生作品的指导教师)
   组织工作奖若干(根据参加学校的数量10%评定)
   (二)作品评选:将邀请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专家组成评委,对作品进行评选。每位作者不管参赛作品数量多少,只有一次获奖机会,不能同时获奖,只选取其中最高奖项。
   (三)凡获等级奖的作者均发给证书(奖品或奖金待定);
   (四)参赛作品凡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的请作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征稿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09年9月26日截止;
   六、交稿地址:
   学院党委宣传部(行政办公楼311室)
   E-MAIL:dwxtb@163.com

                                      党委宣传统战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作品标签:

 


作品标题

 

作者姓名

 

学校名称

 

作者身份

请注明教师或学生身份

 

指导教师

学生作品才填写此项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