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党政办审核发布: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2浏览次数:1528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国庆、中秋”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09年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2009年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举行在校生补考,有补考监考安排及考务工作的教师照常上班,其他人员照常公休;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10月10日(星期六)行10月7日(星期三)的课(含晚上),10月11日(星期日)行10月8日(星期四)的课(含晚上)。

    二、其他事项

    1、从10月9日起,执行冬令作息时间表:上午上班和第1~4节上课时间9:00~12:25,下午上下班时间不变,第5节和晚上上课时间不变,具体参看《葡萄新京官网2009~2010学年校历》。

    2、教务处要做好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3、各二级教学单位将“国庆、中秋”放假事宜及时转达给本单位外聘教师。

  4、放假期间值班的教职工要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5、各单位要提前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甲型H1N1防控工作。全院师生要增强自我预防甲型H1N1意识,不要到疫情严重的地区和单位逗留。如出现疑似症状,应积极主动配合治疗,并及时报告学院。

  6、学生处、各二级院系、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后勤总公司要安排好食堂的有关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学生、工作人员的正常就餐。

  8、保卫处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