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关于评选表彰2009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的通知》精神,现将推荐“感动重庆十大人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09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二、推荐对象
2009年度我院师生员工中涌现的让人感动的平民英雄、创业模范、自学成才等典型人物,突出凡人凡事、今人今事,展现普通人的故事、平凡人的感动、人性中的光辉。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的真实性。
院党委宣传部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推荐情况后,报学院领导研究,拟从中遴选1-3人上报市感动人物评选活动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感动重庆十大人物”的重要意义,立足实际,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积极发现、推荐候选人,使师生员工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把本次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请各单位、各部门将2009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和候选人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通过OA传给党委宣传部刘慧玲。同时将侯选人标准照1张及工作生活或具有特定意义的图片3-5张交党委宣传部刘慧玲处(办公楼311室)。
联系人:刘慧玲 电话:65626112
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9年10月11日
附件:2009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候选人推荐表
2009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
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标准照 |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籍贯 | ||||
单位 | 职务 | 电话 | ||||
主 要 事 迹 | (约300字) | |||||
推荐单位(签章): | ||||||
联系人 |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