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及“两会”、寒假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审核发布: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1-04浏览次数:1704

院属各单位及全院教职员工:
    为了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确保全院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及寒假,现将元旦春节及“两会”、寒假期间有关安全防范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确保安全的责任心,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压倒一切”的意识,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宣传工作,防止在假期中发生各类案件。
    二、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亲自抓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内部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细致、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放假前我处将组织大正物业协管部对全院再次进行安全大检查,寒假前,还将对重点部位加封安全检查封条,请相关部门和人员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放假时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用电器电源,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和文档资料;“三管部门”要按规定存放现金和票据等;办公室的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各教学实验场所和贵重物资集中的地方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教职员工放假离校时,要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和存放好贵重物品。在校教职员工不要轻信不相识的外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不参与黄、赌、毒,教育自家的小孩和来客,要遵守学院的安全规章制度,不要玩火;在规定的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要提高警惕,敢于同境内外敌对势力、坏人坏事以及“法轮功”等邪教作斗争,确保校园节日安全。
    四、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各二级院系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一方面要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节假日期间学生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加强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监管。另一方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离校返家的学生要存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往返途中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防止上当受骗和扒窃;注意交通安全,避免事故发生。教育留校学生在假期期间,不得酗酒闹事,不得聚众斗殴,不得聚众赌博;不能夜不归寝和整天泡网吧;在宿舍内,不得用明火或电煮饭、热食、烧水,不得吸烟(特别是在室内吸烟)、点蜡烛和燃放烟花爆竹;外出玩耍时要讲文明礼貌,不要与他人发生纠纷或打架斗殴,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上当受骗。
    五、加强对校内临时工的管理。有临时工的部门要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住在校内的临时工有来客时,不得私自留宿,确需留宿的必须报经院保卫处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留宿,是夫妻的必须出具结婚证;学院规定不能煮饭的场所,任何人不得用明火、电、气煮饭,不要私拉乱接电线和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以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假期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要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值班和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值班领导。
    保卫处电话    65626110(办)  13251330515(值班)

保 卫 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