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新进教职工临时住房的通知

作者: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发布: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21浏览次数:2057

     为解决新进教职工临时住宿问题,经请示领导同意,将图书馆二楼(原成教学生临时住处)用于解决新进教职工临时住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住对象:
     1、今年新进的教职工;
     2、在老校区没有住房且在新校区没有安排学生公寓临时住处的教职工。
     二、住房情况及收费:房间位于图书馆二楼,每间四套学生高低铁床(上下铺住8人),配有窗帘、壁扇、桌子及木靠椅。因属临时住房,水、电未实行单独计量,凡经批准同意入住该临时住房的人员按30元/人.月收取水、电费)。
     三、入住手续办理:本人申请(申请书中必须承诺:因学院统一安排不定期拆除该临时住房时,所住人员必须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搬出,自己解决住房问题)——所属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交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汇总后送院领导审批——经审批后同意入住人员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入住。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入住人员要爱惜房屋及公共设施和所配物资;
     2、节约用水用电;
     3、室内清洁卫生由所住人员自己负责,公共区域卫生由大正物管公司负责,但要共同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