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元旦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1年1月1日~1月3日,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月3日(星期一)。1月1日~1月3日(第17周星期六、星期日,第18周星期一)停课,1月4日(星期二)开始正常上班行课。
二、其他事项
1、教务处要做好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2、各二级教学单位将元旦放假事宜及时转达给本单位聘任的外聘教师。
3、放假期间值班的教职工要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学生处、各二级院系、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5、后勤总公司要安排好食堂的有关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学生、工作人员的正常就餐。
6、保卫处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