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市教育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暨首届“五个校园”摄影大赛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审核发布:发布者:党委宣传网工部发布时间:2011-04-15浏览次数:3088

全院师生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讴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重庆教育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广大师生开拓奋进的精神风貌,生动展示我市“五个校园”建设取得的可喜成绩,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首届“五个校园”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反映重庆教育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跟党走的精神风貌和“五个校园”建设风采,展示“五个校园”文化内涵和广大师生的思想境界,献礼党的90华诞。
    二、主办单位:
    主办: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重庆市教育摄影学会、华龙网、重庆时报社
    三、参赛对象
    重庆市各大、中、小学校教师、学生
    四、赛程安排
    1.启动仪式:2011年4月初举行大赛启动仪式。
    2.作品征集:2011年4月5日至6月1日进行作品征集。
    3.作品初审、网络票选:201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由大赛办公室邀请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初审,初审入围的照片将由华龙网以专题页面形式进行网络展示和票选。
    4.获奖作品展示:2011年6月中旬,以华龙网网络票选数据为依据产生最终获奖作品,相关优秀作品由《重庆时报》刊登发表,向社会进行展示。
    5.作品收藏与推广:大赛办公室将集中优秀作品进行校园巡展等展览活动,并适时推出作品集(画册)上报重庆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等职能部门,并推荐相关媒体选登。
    五、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不得早于2008年1月,主题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拍摄内容可为校园自然与人文景观或与主题相关的人物、事件等,力求构思巧妙,构图合理,给人以教育作用和美感。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否则视为无效参赛作品。
    3.本次大赛提倡创新,每人可提交单张或一组照片(不多于5张)。照片命题要恰当,并有一定的新意。参赛作品可提交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4.提交作品文件类型须为JPEG格式,要求图像长边在2000像素以上,能看清细节(作者须保证持有长边超过2500像素的分辨率为300dpi的图片,如果照片初选入围,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会联系索取大图)。
    5.本次大赛不准使用后期处理软件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六、表彰奖励
     1.评奖标准。以展现教育成就、师生精神风貌和“五个校园”人文风采,传播其特色内涵为基本尺度,从创新性、思想性、政治性、艺术性及照片质量等方面综合评选。
    2.奖项设置。大赛设教师组、大学学生组、中学学生组、小学学生组四组,共设一等奖4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8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设置最佳创意奖、最佳构图奖、最佳色彩奖等单项奖项(奖金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及优秀组织奖。
    七、作品提交
     1.提交时间。
    2011年4月17日至5月20日期间,参赛教师和学生请将作品通过电子邮箱或光盘形式(注明学校名称、参赛组别、姓名、联系方式),提交到学院宣传部,由学校统一报送组委会。
    2、提交地点
   学院办公楼宣传部(311)找刘量老师,或者发送邮箱308119317@qq.com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