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葡萄新京官网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重城管院发[2011]68号)要求,我处正组织全面清理学院资产。清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有调整或为非正式职工。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为规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请各单位认真研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贵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并以书面形式将固定资产管理员名单报送我处。
固定资产管理员具体要求:
1. 必须为学院正式职工且相对固定。
2. 专门负责办理本部门的资产入库、领用及报损手续。
3. 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特此通知
资产处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