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2年6月22日至2012年6月24日,共3天。其中:6月23日(星期六)为法定假日,6月2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6月23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6月22日(星期五)。6月22日至24日停课(第18周星期五至星期日,含晚上),6月25日(星期一)开始正常上班行课。
二、其他事项
1、教务处要做好有关教学工作安排。
2、各二级教学单位将“端午节”放假事宜及时转达给本单位聘任的外聘教师。
3、放假期间值班的教职工要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防止事故发生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4、学生处、各二级院系、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5、后勤总公司要安排好食堂的有关工作,确保放假期间学生、工作人员的正常就餐。
6、保卫处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