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教职工培训是教职工成长的一个关键措施,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促进新进教职工尽快转变角色,适应职业教育岗位,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对象
1、2010年9月及以后引进的但未参加过新进教师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的全体教职工。
2、学院正式聘任的未参加过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企业兼职教师。
3、本学期承担授课任务但未参加过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培训的其他企业兼职教师。
二、培训目标
1、了解学院基本情况及发展战略。
2、了解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
3、了解高职教师科研基本要求。
4、了解学院教学管理及师资队伍建设基本制度。
5、树立高职教育基本理念。
6、提高职业教育基本能力。
三、培训方式及培训安排
1、培训方式及时间
(1)培训采取讲座、小组讨论、观摩与现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集中培训时间为2012年7月8日至10日,为期3天。
2、培训内容及具体安排(见附件)
四、培训要求
1、所有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均须认真填写培训思考日志,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提交。
2、培训期间无故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需向分管院领导请假。
3、缺课2次及以上者(含请假),培训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不合格。
4、学院将为培训合格的教职工颁发结业证书,参训情况存入个人档案。新教师凭结业证书向各二级院系及教研室申请教学任务。所有未能取得结业证书的新进教职工,将统一延长见习期;所有未能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当学年暂停授课。
5、企业兼职教师可以选择参加培训的项目,参加10学时及以上且完成培训要求的,学院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按课时费标准发放参训补贴。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1、参加本次培训的新进教职工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参训。
2、培训班开班仪式、人力资源政策培训及考核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及考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3、各二级院系通知本部门聘任的校外兼职及校外兼课教师参加培训。院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院要求,统筹安排好本单位工作,确保新进教职工参训时间。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决定。
人力资源处 教务处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