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便于撰写学校2015年工作要点,经校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2015年工作要点。
2.工作要点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文字简洁,可采取条目叙述方式,不必进行阐述。
3.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点须报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各二级学院的工作要点须报经联系校领导同意。
4.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9日17:00前将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同意的工作要点OA至党政办公室潘伟处。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