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庆祝第三十二个教师节,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共同谋划学校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2016年教师节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9月9日上午9:00 —11:30
二、会议地点:行政楼二会议室
三、会议主题:为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献言献策
四、参会人员:校领导、党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学生处、工会、安全管理处、后勤处、受表彰的教师、二级学院代表(每学院2人)
校内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小型庆祝活动;请各二级学院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016年9月6日12:00前送人力资源处(行政楼413)刘妍处, 并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做好发言准备。
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庆祝2016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发〔2016〕38号)
人力资源处 教务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