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便于撰写学校2016年工作总结和学校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经校领导同意,现将各单位提交2016年工作总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总结2016自然年度两个学期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目前还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二、总结工作要突出亮点、数据准确、文字简洁,忌长篇大论,并报分管院领导同意。
三、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0日17:00前通过OA传至党政办公室传红同志处。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