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便于撰写学校2017年工作要点,经校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及其子规划相关安排,提出本单位2017年工作要点,并填报好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
2.工作要点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文字简洁,可采取条目叙述方式,不必进行阐述。
3.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点须报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各二级学院的工作要点须报经联系校领导同意。
4.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24日17:00前将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同意的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上传至学校绩效考核系统,同时OA至党政办公室传红处。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人力资源处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