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便于撰写学校2018年工作要点,经校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18年工作要点,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学校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明确的目标任务,提出本单位2018年工作要点,并填报好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
2.工作要点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文字简洁,可采取条目叙述方式,不必详细阐述。
3.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要点须报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各二级学院的工作要点须报经联系校领导同意。
4.请各单位于2018年3月14日17:00前将经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同意的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上传至学校绩效考核系统,同时通过OA发送至党政办公室传红处。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人力资源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