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全校各部门、各学院上下联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了疫情防控工作。在此期间形成的文件材料反映了全校师生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过程,是宝贵的历史财富和重要的档案资源,对今后学校处置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为确保疫情防控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及时准确、有效利用,请各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档案资料的积累收集和立卷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一、归档范围
1.上级单位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等文件材料;
2.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材料(正本和签发稿)等;
3.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及有关部门、单位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通知、方案、议程、纪要、录音、录像、照片等;
4.学校领导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批示、讲话等材料;
5.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分析报告、统计报表、通报材料、各类简报等;
6.学校接受各类社会救助、捐赠等资金和物资来源、分配使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7.学校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疏导的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材料;
8.学校进行卫生检疫、校园管理、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反映对出入学校校门,出入学校宿舍、食堂、办公场所等进行卫生检疫和管控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9.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宣传材料及表彰材料;
10.学校师生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艺术作品;
11.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实物类档案,如:防疫管控工作笔记、教学区出入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袖标、消毒用具、宣传横幅、捐赠物品的外包装、捐赠品清单、隔离用设备、抗疫物资记录,荣誉证书等;
12.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及实物。
二、归档办法及要求
1.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在疫情防控期间注意档案资料的积累,注意疫情防控相关档案材料的多样化、规范化和完整性,积极推进“随办随收”,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2.各单位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3.学校档案科负责对材料的收集工作进行指导,并对各单位移交的材料进行接收、整理、归档保存。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按照档案整理规范,对收集的有关档案材料进行集中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档案科移交。
院长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