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市学校放寒假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精神及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和学校实际,现就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新学期开学有关事宜及寒假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安排
2021年1月23日至2月25日。
二、新学期开学安排
(一)2021年2月26日全体教职工报到、集中政治学习;
(二)2021年2月27日—28日在校生报到注册,3月1日正式行课;
(三)学生补考时间:2021年2月27日—28日。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细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确保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放假前,各单位须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非必须不举办重大活动。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非必要不外出,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行度假。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师生因为特殊情况要离渝的,需提前知晓目的地风险区等级和当地防控要求,行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到人员聚集的地方。
(三)放假期间,学校教职工原则留在重庆。学校党员干部要讲政治、懂规矩,带头遵守规定。非必要不外出、无充足理由不外出;尽量减少非必要的因公外出。确需离渝外出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二级学院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分管校领导、学校党政主要领导逐级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离渝,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
(四)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健康教育提醒,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强化师生健康信息摸排报送,强化师生健康监测,全面掌握寒假期间师生员工健康史、旅居史、接触史。离渝师生人数、到高中风险地区师生人数、师生健康状况等情况,实行“周报告”。
(五)加强校园门岗管理。寒假期间学校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校内场地不对外开放,未经学校允许,学生不得提前返校或中途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经核准入校人员,须严格核验登记制度,进行“一测量两核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无异常。
(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学生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密切家校联系,向学生、家长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防疫指导和安全出行提醒,教育引导师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多通风、减少聚集等良好习惯。
(七)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要在学生离校前,详细登记每名学生的离校信息,准确掌握学生离校去向;要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围绕疫情防控、交通出行、实习兼职、网络诈骗、传销活动、财产安全、心理健康、用电防火等,集中讲解假期注意事项,提醒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QQ群发布的消息。
(八)精准做好开学前师生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师生返校前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每名师生返校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底数清、情况明。对有异常健康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对有异常轨迹或可能隐瞒轨迹的,要摸排详情,排除隐患。对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渝师生要按要求做好闭环管理。
(九)鼓励中高风险地区的生源学生留校过寒假。相关部门要为假期留校学生做好服务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十)党政办公室要做好寒假期间政务值班安排,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提前做好线上、线下教学预案;基建后勤处要安排好食堂的有关工作,确保放假期间留校学生、工作人员的正常就餐;安全管理处要做好校园消防、交通、治安等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