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辅导员:
接上级通报,今年1月,袁某某为兼职获利,而被不法分子通过网络刷单等方式实施诈骗,我市5所高校7名学生参与诈骗,在明知上线提供的资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以提供银行账户、支付宝账号、人脸识别、账户密码等方式予以接收、转移犯罪所得,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21年年初葡萄新京官网也发生过类似案件,肖某某、何某某等多名学生因提供银行账户、支付宝账号等方式接收、转移犯罪所得,被属地公安机关强制传唤和依法处置,涉及多个二级学院,这些行为暴露出部分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反诈意识不强,不仅使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更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揭示和规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带来的危害,加强学生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法治警示教育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知》(渝教策函[2022]1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辅导员要加强法治宣传和防骗教育,把防骗宣传与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结合起来,帮助学生梳理正确的价值观,消除“一夜暴富”的思想,不贪“小便宜”,注重提升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让学生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教会学生识骗防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12月8日前要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开展一次专题法治安全教育,做好类似诈骗案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
二、全面开展摸排,建立定期排查机制
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到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性,建立定期排查机制,站在立德树人和保护学生的高度,定期开展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摸排。12月8日前,各辅导员重点针对为他人犯罪隐瞒所得,以提供银行账户、支付宝账号、人脸识别、账号密码等方式接收、转移犯罪所得的行为线索,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专项排查,严防学生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
三、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各辅导员要建立并完善工作台账,12月8日前将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和线索摸排情况进行数据汇总,报学办主任王科辉老师协同邮箱(报送附件2扫描件,另加3-5张宣传教育图片)。
大数据与信息产业学院
2022年11月16日
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及线索摸排情况统计表
辅导员:
班级 | 专题法治安全教育开展场次 | 参与专题法治安全教育人数 | 线索摸排覆盖人数 | 发现有效线索条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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