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新京官网 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457






重城管院发〔201236


关于印发《葡萄新京官网

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同意,现将《葡萄新京官网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葡萄新京官网常用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葡萄新京官网

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加强学院资产管理,规范资产验收工作,确保学院资产安全完整,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葡萄新京官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固定资产验收是指对通过招标采购、购置、自制、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验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纳入学院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的固定资产验收。

第四条  在固定资产验收工作中,院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采购与验收工作、验收与使用管理、使用与记账等环节,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第五条  验收组织

(一)学院通过招标采购的固定资产,一律由资产处具体负责组织并会同纪检办(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相关专家、资产使用部门和供应商进行验收。

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固定资产验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对验收需有第三方提供验收测试报告的,第三方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并经资产处审核。

(二)各单位按权限规定自行零星购置的固定资产,均由各单位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过程应有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参与及签署意见,并作好相应的验收记录,接受资产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等单位的检查。到资产处办理入库后,财务处方可报账。

第六条  验收准备

验收资料的准备:主要指收集与到货资产有关的文件资料。如招标文件、订货合同、合同备忘录、运输提货单、装箱单、商检单据,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文件资料。进口设备仅有外文资料的,应当提前进行翻译或向厂家索取中文资料。验收组织单位及使用单位并应提前熟悉资料,做好准备。

法定需检验检疫的进口设备申请商检:对列入商检的进口设备,应提前与当地商检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进口设备的商检手续,并同步准备好商检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如进口、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货单、注册证、进口许可证等)。

对于大型、特种和需商检的设备,在进行验收时,应及时通知厂商或销售单位,在指定时间到达现场,与用户或第三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界定责任、提出解决方案。

第七条  验收步骤

(一)验收申请。按规定应由资产处组织进行验收的,由资产使用单位按合同、协议约定提出最终验收申请,报送资产处。资产处一般应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二)外观检查。一般由资产使用单位完成,价值高或批量大的应有资产处等单位参与。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检查物品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

2.检查物品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三)安装调试验收(主要是针对仪器设备)。一般由资产使用单位组织完成。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由供货厂商技术人员严格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安装完毕后,由使用单位技术人员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试机。

2.试机过程中要对照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资产的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要求。

3.试机时要认真作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厂商。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派员检修。

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商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后方可签署有关文件。

(四)试运行期验收。主要是针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一般由资产使用单位组织完成。试运行期一般不低于一个月。在合同约定的试运行期限内,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对设备运行要进行两次以上抽检,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人为原因除外),要详细记录并反映给采购部门和供货单位,由采购部门责令供货单位检修或退货。

(五)数量检查。该项工作一般由资产使用单位完成,价值高或批量大的应有资产处等单位参与。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认真检查相应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3.作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收和实收数量。

(六)最终验收。该步骤工作一般是在外观检查、安装调试、数量检查、试运行期验收等项工作的已顺利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做出验收是否合格的评价。

第八条  供应商必须提供竣工报告。凡属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在采购人最终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向采购人提供规范的项目竣工报告及设备清单。竣工报告及设备清单一式叁份。

第九条  验收结论一般由验收组织单位出具,主要情形如下:

(一)验收合格,验收组织单位出具相应的验收证明,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加盖公章确认后,验收工作完毕。

(二)验收时发现问题,但与合同无严重冲突且不影响正常使用,验收组织单位应在验收报告中提出整改意见,供货厂商整改完毕并由验收组织单位确认合格后,才准予通过验收。

(三)验收时发现问题,且与合同严重冲突的、或与合同不符的、或已不能满足用户需要的设备,验收组织单位应将验收结果定义为不合格。验收组织单位将出具不合格的验收报告,谁组织采购的,谁重新跟踪处理并追讨损失。

进口购置的索赔工作应通过商检部门鉴定,签发鉴定证书,由外贸代理机构协助进行,并报海关备案。

对未严格按本规定进行验收和按本规定验收界定为不合格的固定资产购置,资产处不进行实物明细账登记,学院财务不予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十条  学院纪检办(监察审计处)负责对固定资产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各单位有关人员在固定资产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办法,防止出现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偷工减料等损害学院利益的现象。学院对固定资产验收工作实行奖惩制度,对在验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学院颁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主题词:高校资产验收  细则  通知

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257日印

附件:

葡萄新京官网常用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序号

资  产  类  别

最低使用年限

交通运输设备


1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且30万公里

2

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且25万公里

3

载货汽车及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矿山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

8年且25公里

4

两轮摩托车

8

5

三轮摩托车

8

办公自动化设备


1

大型计算机

10

2

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

8

3

台式电脑(包括:网络计算机、终端)

6

4

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

6

5

移动硬盘、不间断电源(UPS

6

6

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

6

7

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碎纸机

6

电器设备


1

电视机

8

2

电冰箱

6

3

洗衣机

8

4

摄像器材

12

5

摄影器材、照相机

10

6

空气调节器、除湿设备

12

7

中央空调设备

15

家具,包括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其他家具

10

专用设备


1

消防设备

12

2

厨房设备

8

3

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系统)

8

4

电子设备

6

5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摄录设备、传送设备)

6

6

音响设备

12

7

健身房设备

8

8

通讯设备

8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10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10

机械设备

12

动力设备

15

传导设备

22

十一

闭路电视播放设备

10

备注:参考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文件以及其他省市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