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按照《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发〔2017〕6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校级科研项目的结题申请和会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8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
二、结项方式
会议鉴定
三、材料提交
1.认真撰写《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附件1 )。
2.提交《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材料》(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3.通过学校“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材料》,材料类型务必选择”结项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成果,需将其扫描件添加到《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材料》中)
4.请将《结项证书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档于发送至蒋小东OA邮箱。
5.如果课题在研究期间有重要事项请填写《校级科研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附件3),并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批准方可。
6.评审时间和评审地点另行通知。
请项目负责人将以上结题材料于5月30日17:00前提交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316办公室蒋小东处。
附件:
1.《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
2.《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模板(封面+目录)》
3.《校级科研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
4.《结项证书信息汇总表》
附件20190522000013.rar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