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重庆市教育工委、重庆市教委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及社会服务等相关工作,特制定本职责。
一、课程建设
(一)规划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完善课程设置;
(二)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搞好教学质量建设工程;
(三)承担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大学生必修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拟定并实施课程教学大纲;
(五)加强所属学科教学科研资料的建设。
二、教育教学
(一)执行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二)安排、指导和检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的教学工作;
(三)负责所属学科课程的考试命题、阅卷及成绩评定工作;
(四)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五)参与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
(六)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网站建设及维护工作;
(七)拓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实践基地。
三、教研教改及科研
(一)关注学科发展,开展科学研究;
(二)组织、鼓励教师承担科研任务,以科研促进教学;
(三)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构建学生辅学平台;
(四)依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准确把握学生实际,开展教材建设和教法研究。
四、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二)组织、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进修,推进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三)注重年轻教师的培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打造优秀教学团队。
五、常规管理
(一)执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常规工作;
(二)负责制定并完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教研室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所属教研室各项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四)对本部门教师进行学期、年度考核;
(五)按时完成学院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 社会服务
为学院及社会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