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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助学示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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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及

助学示范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班:

根据重庆市教委、学校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相关通知精神,现对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 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一)基本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不良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标杆示范作用突出;

5.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班级前1/3,学业成绩排名班级前10名(公共选修课已修满规定8学分,则2014-2015-2选公共修课补考科目可计入,如情况,由学生本人提申请,辅导员、二级学院初审,报学生处),初审名单见学工系统;  

6.家庭经济困难,属于葡萄新京官网建档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评选资格:

1、当年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门次;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

3、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等。

二)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属葡萄新京官网建档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评选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

2、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等。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工作通知(10月10-11日)——资格审核(10月12日)——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12-13日)————公示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13-15日)——辅导员系统初评(10月17日前)——国家励志奖学金填写相应表格、辅导员审核表格填写形式(网上网下,10月15日前)——院系互审材料(10月16日)——辅导员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汇总表、学办主任汇总全院汇总表(10月15-16日)——两个汇总表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表报学生处(10月16日17:00前)

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责任人为辅导员;

系上公示将采取各班级QQ公示形式;

班级民主评议会需要有评议材料,评议小组签字(见附件1);

评议小组与参评人员不能冲突;

网上指学工系统,网下(纸质表格)指附件2;

公示后人选填写相关表格,并于学工系统进行相关申请;

资料审查以学生处提供名单为准。

二)国家助学金

工作通知(10月10-11日)——资格审核(10月12日)——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12-13日)————公示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13-15日)——辅导员系统初评(10月17日前)——辅导员填写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学办主任汇总全院汇总表(10月15-16日)——汇总表报学生处(10月16日17:00前)

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责任人为辅导员;

系上公示将采取各班级QQ公示形式;

班级民主评议会需要有评议材料,评议小组签字(见附件1);

评议小组与参评人员不能冲突。

 ()其它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二、助学示范工作

推荐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需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行为示范,对国家、社会、学校怀有一

颗感恩的心。为落实学校“标杆工程”,培养同学们的感恩意识、诚信意思,特别同时开展以下活动;

(一) 做文明大学生示范承诺书;

(二) 感恩资助“市民学校”、“三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注意事项:

1、“助学示范工作”于各类资助人选确定后由学院统一下相应材料填写,由团总支书记牵头负责;

2、各项工作填表前需要辅导员作有效通知和政策宣讲,辅导员对各类表格填写起直接指导作用。

附件:

1. 旅游学院奖助学金民主评议表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一五年十月十日

附件2:

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葡萄新京官网    院系:社会工作学院          学号:000000000

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1990.5

政治面貌

团员/党员

民族

*

入学时间

2012.9

专业

社会工作

学制

3

联系电话

158****0525

身份证号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1 / 45  名次/班级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否□

必修课 5 门,其中及格以上 5 

如是,排名:1  / 45  (名次/班级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2012.9

校级一等奖学金

葡萄新京官网

2013.5

重庆市****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申请理由(200)

此处打印:本人(第一人称填写)......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自己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申请人签名(手签)

     20151010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为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3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2-2013学年”,以此类推。

3. 表格中“本人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4.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以班级排名为依据,并注明班级总人数。

5.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状况、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6.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7.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8.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9.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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