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校园网在学校形象宣传、信息传播和舆论导向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学校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发展大局,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有关规定,结合葡萄新京官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规范葡萄新京官网校园网及各单位网站(以下统称“校园网站”)管理,提升新闻宣传水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校园舆论氛围。
第二条 校园网站建设、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方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校园网站内容由校党委宣传部、党委网络工作部(以下简称“党委宣传网工部”)负责宏观管理与指导,校党委宣传网工部通过布置阶段性建设任务、检查、指导、评比、通报等方式规范网站建设。定期对各网站建设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四条 图情信息中心负责为校园网站建设与运行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服务和安全、稳定、高速的网络环境。
第二章 新闻采写和上传制度
第五条 校园网(官网)主要发布内容包括:
(一)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重要的教学、科研活动及其成果,全校性的重大活动,有特色或有重要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校师生员工知晓的新闻事件以及典型人物、事件的信息。
(二)各单位有特色的、具有典型性、指导性、创新性和经验性并对推动学校某方面工作具有引导作用或具有全校性新闻价值的工作和活动。
第六条 新闻采写主体
根据构建“大宣传格局”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事件相关主办单位或责任部门负责采写上报;全校性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 (包括摄影、摄像)由党委宣传网工部会同事件相关主办单位或责任部门负责采写上报;全校性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对外宣传新闻稿件(包括摄影、摄像)由党委宣传网工部会同事件相关主办单位或责任部门负责采写。
第七条 新闻采写要求
(一)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新闻性、导向性、及时性原则,避免把一般性、常规性工作作为新闻采写。
(二)准确把握语言分寸,新闻中涉及校内单位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用语。
(三)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涉及学校行政领导的新闻为避免称谓混乱,统一以校长、副校长称之。
(四)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相关单位提供,并参考相关单位意见处理。
(五)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单位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六)校内新闻采写,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七)学校举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需要校内和校外媒体记者采访报道的,举办单位应于举办活动或会议前两天向党委宣传网工部提出申请,以便及时组织报道和采集文字、音像资料;除突发事件外,临时申请采访信息的,党委宣传网工部一般不予组织安排校外媒体报道。
(八)按照“文责自负”原则,新闻稿件应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供稿署单位名称),作者应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各单位在二级网站发布的新闻,原则上按此条要求采写。
第八条 新闻上传
(一)校园网宣传报道工作严格执行“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的规定,坚持“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的稿件需经本单位的负责人审核后,由本单位的信息员负责上传新闻稿件。
(二)上传新闻稿件格式编排要符合下列要求:
1.新闻标题中的单位名称一般使用规范名称;新闻正文中的单位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可使用简称。
2.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两人,名字间使用空格分开;
3.新闻标题和正文中,空格、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使用半角。标点符号应使用全角,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
4.标题和正文的字体、字号一般选择系统默认。
5.各类附带的图片要精选。主题要明确,质量上要保证清晰,数量上以能反映新闻内容、不重复为宜。图片上传需为Jpg格式,高度为400宽度为600像素左右,图片名称即图片说明。
6.新闻上传坚持实效性原则。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在当天上传,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两日内上传。
7.各单位信息员要保护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杜绝不经审核或无关信息的上传,确保信息安全。信息员在上传信息之前需认真校对,以防内容错漏。
第三章 新闻审核和发布制度
第九条 新闻发布。校党委宣传网工部负责编辑、审核发布校园网主页“校园新闻”栏目新闻;各单位负责编辑发布本单位网站新闻。
第十条 审核制度。校园网站新闻上传、发布实行初审、终审领导审核制度。各单位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上传新闻稿件的初审。需要分管校领导审核的新闻稿件由各单位送审。校党委宣传网工部负责学校“校园新闻”的终审。各级审核人具有对各自权限范围内新闻稿件的修改、审核和删除等权力,同时所有审核人要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第十一条 审核责权。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本单位宣传报道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导向性和可靠性。新闻报道如出现报道失实、导向错误等问题,一律由上传新闻信息的单位承担责任。
(一)各单位需要发布的新闻,经本单位分管宣传思想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在本单位网站发布。
(二)各单位需在校园网主页“校园新闻”栏目发布的新闻,须经各单位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通过新闻邮箱(1169282785@qq.com)提交党委宣传网工部审核发布。
(三)新闻内容如涉及校领导讲话或与校领导有关的,单位信息员应征得校领导本人同意后发布。
第十二条 审核程序。基本程序为:拟稿人拟稿→单位分管宣传思想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单位信息员上传信息→校党委宣传网工部新闻工作负责人审阅、修改→党委宣传网工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最终审核(或提交相关校领导终审)。
第十三条 审核内容。各单位要强化新闻审核工作责任感,严把质量关,逐字逐句审核,确保新闻质量。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真实性。新闻内容包括事件的真实性,包括所有涉及到的称谓、提法必须真实、准确。
及时性。动态新闻一般需在发生两日内发布。时效性已过的新闻一般不予审核通过。
规范性。根据上述新闻采写和新闻上传的有关规定,审核新闻稿件的内容和格式是否规范。
科学性。坚决杜绝新闻稿件中错字、病句、逻辑混乱等错误发生。
第四章 新闻信息员制度
第十四条 新闻信息员推报。各单位选拔1名政治素质高、熟悉本单位工作情况,对宣传工作感兴趣、新闻采写能力强,熟悉计算机操作,并有一定摄影基础的教职工担任新闻信息员,并报校党委宣传网工部。
第十五条 新闻信息员职责。负责本单位二级网站更新和维护,重要新闻经本单位分管宣传思想工作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学校新闻邮箱。每个工作日登录校园网站、新闻信息员QQ群,密切关注和本单位有关的新闻报道,如发现新闻报道有错漏,在二级网站的应及时修改,在校园网站主页的应及时告知校党委宣传网工部。及时提供各类新闻线索。
第十六条 新闻信息员培训。党委宣传网工部负责定期组织信息员培训。通过通报宣传工作重点、邀请媒体知名记者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多样的交流及采访、摄影训练等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信息员业务能力。
第十七条 新闻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损害集体荣誉和利益的。
(八)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
新闻信息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依照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考核评比
第十七条 校党委宣传网工部每月对各单位来稿和采用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公布;每年对各单位网络新闻采写上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考核评比情况纳入学校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由校党委宣传网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