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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川渝法治微视频 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推选的通知
【字体: 】   【时间:2022-09-08】  【作者:】  【关 闭】  【打 印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内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第三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的通知》(川司法发〔202278号)转发你们并就组织开展好第三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党的二十大 法润川渝千万家

二、作品题材

(一)紧紧围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

(二)紧密结合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梳理宪法的发展历程,展现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的工作举措,讲好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故事和案例。

(三)大力宣传民法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法律知识。

(四)充分展示川渝两地法治建设的显著成就,宣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情况。(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作品征集

(一)微电影、宣传片、纪录片,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二)微视频、动画、公益广告、金曲MV,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抖音(竖屏)、快闪视频(竖屏)、vlog(竖屏),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所有作品输出格式为MP4视频文件,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请严格按照类型时长要求报送,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蕴涵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

(二)参赛作品需为2021年及之后拍摄,注明参赛关键词及拍摄主题,另附150字以内的简介(填写要求见附件)。

(三)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四)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注其来源。学校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学校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五)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学校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端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五、活动奖励

(一)党委宣传网工部、法治办公室根据作品申报情况,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

(二)根据活动开展、提交作品和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3个,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考核。

六、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在2022915日前,将作品、参赛作品报名表报法治办公室法治科许玮皎协同办公邮箱。

 

 

党委宣传网工部法治办公室

                20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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