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7-03-14浏览次数:142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下达2016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控制数和资助清算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6]135号)精神,2016年下达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奖学金的名额5名(奖学金金额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59名(奖学金金额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名额3317名,其中国家一等助学金663名、二等助学金1659、三等助学金995名(助学金金额分别为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为做好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按照《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发[2015]115)、《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发[2015]116)、《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发[2015]117)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及条件

    见《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二)评审程序

    见《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三)答辩方式和名额分配

    本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校内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限推选1名同学参加公开答辩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答辩材料于1014(周五下午1600前报送到学生处1306办公室张淼处,参加答辩的同学于当日下午1600学生1306办公室张淼处抽签决定答辩顺序。答辩学生须提交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个人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班级成绩表(包括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书面事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答辩PPT。答辩材料需提供7份(需分装成册)。

    2.公开答辩会于1015日(周六)上午9:30在第二会议室举行。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须本人参加答辩,自行准备PPT,答辩时间5分钟答辩内容应涵盖学生思想素质行为规范、技能竞赛、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

    4.公开答辩的分数由查阅材料(占70%),学生个人陈述及答辩(占30%)组成,满分为100分。答辩分数现场公布,如遇分数相同,则由评委进行合议。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一)评审对象及条件

    见《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助学评定管理办法

    (二)评审程序

    见《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三)名额分配

见《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工作要求

    1.二级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14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学生处1306办公室张淼。

    2.二级学院将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014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学生处1306办公室张淼。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6108


Copyright©2017 葡萄新京官网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事务科:02386664127         大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服务中心:023-86968869               
学生资助中心:023-86664129         就业中心:023-8696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