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9-10浏览次数:1663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葡萄新京官网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提供基础,公平、公正、透明、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根据《葡萄新京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审核本学院的困难认定工作。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民主评议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

    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需召开主题班会(附件1),告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事宜,并宣传认定标准、认定流程、申请步骤以及相关要求等。

2.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

(3)其他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有则提供)

上学年已被葡萄新京官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改善,在本学年再次申请资格认定时,只需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018级新生如未带《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可采用拍照、扫描等方式提供电子材料,并在10月9日前将纸质版补交至辅导员处,不按时补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民主评议

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通过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注重保护学生尊严隐私的态度,负责具体的民主评议工作(附件4)提出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为推进精准识别,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可参照学生《葡萄新京官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测评问卷》填报数据进行评分,结合学生平时的消费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分为不困、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四类。民主评议结束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4.二级学院审核公示

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附件5)。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报送学生处。

5.学生处复核

各二级学院需将以下材料于9月26午15:00前报送至学生处张淼,纸质版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张淼0A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附件6)(纸质版、电子版)

(2)学生家庭经济信息表(附件7)(电子版)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

学生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于未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将予以审核不通过。审核结束后,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填、补报。

6.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生处将最终结果通知各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学校、二级学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三、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意义,准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各二级学院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要宣传到位,人人知晓;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时,要注意留足时间,为学生提供便利;安排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葡萄新京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规范评审程序,落实工作流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同时要建立工作档案,做好申请材料、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特殊情况等过程性材料的收集、审查、归档,以备学生处核查。

4.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二级学院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孤残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及时将其纳入认定范围。

5.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以后,将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6.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模板要求,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附件6)和学生家庭经济信息表(附件7),所填信息将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请务必保证所录入的项目真实、准确,保证信息安全。各二级学院要落实主体责任,按“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审核报送工作。

7.在工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生处张淼,电话86664129

  

附件:

1.葡萄新京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主题班会记录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5.葡萄新京官网××学院××-××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

6.葡萄新京官网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统计表

7.学生家庭经济信息表

8.葡萄新京官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测评问卷

  

                                                            学

                                                                                                                  2018910


Copyright©2017 葡萄新京官网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事务科:02386664127         大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服务中心:023-86968869               
学生资助中心:023-86664129         就业中心:023-8696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