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葡萄新京官网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特设立辅导员工作室项目。为加强和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管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葡萄新京官网辅导员队伍中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带领一批辅导员开展研究、增强能力,培养一批学生工作带头人和工作骨干,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
第二章 项目建设目标
第三条 通过2-5年的努力,建设5-8个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培养1-3名在全市高职高专具有影响力的辅导员和一批校内辅导员骨干力量。
第四条 搭建良好的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使其理论水平得到提升、实践能力得到加强。
(一)知识结构方面。按照《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对辅导员知识结构的要求,工作室成员应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理论学、伦理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深入钻研某一专业方向,不断提升辅导员理论水平。
(二)能力结构方面。工作室成员能够掌握丰富的工作方法和技巧,扎实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指导学生成长与发展,高效地管理学生日常工作事务。
(三)工作研究方面。工作室成员应养成“工作中加强研究,研究中促进工作”的良好习惯,努力承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并积极开展研究,经常撰写学术论文,主动参与各级各类相关竞赛,着力推出创新性、实效性、有一定影响的学生工作理论和实践成果。
(四)作用发挥方面。工作室成员能够带动全校或本院辅导员努力开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不断增强辅导员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 项目建设任务
第五条 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要立足学生工作实际,积极发挥成员集体智慧,针对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着力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
第六条 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第七条 推动团队实践。工作室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针对葡萄新京官网当前学生工作的薄弱环节,贴近大学生实际需求,积极开展辐射全体辅导员的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工作。
第八条 促进成果推广。工作室要积极推出成果,并以新闻报道、论文、专著、课题、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甚至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第四章 项目申报
第九条 工作室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实施。
第十条 工作室项目应围绕某一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具体内容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中关于辅导员职业能力的相关分类,结合本工作室成员研究特长凝练提出。
第十一条 工作室项目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体现出特色性、创造性、可行性和示范性。
第十二条 工作室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5-7名,其中主持人所在院部(部门)外人员应在2名以上。
第五章 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
第十三条 基本条件
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应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专业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含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学办主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讲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2年及以上。
(二)工作室主持人应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具有一定的育人成效与教学科研能力。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至少1篇或参与编写学生工作相关教材、专著1部或负责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科研课题至少1项。
(三)工作室主持人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且不能兼任其他校级辅导员工作室成员。
(四)工作室主持人须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校级及以上表彰。在辅导员各类比赛(素质能力大赛、说课比赛等)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市级及以上辅导员学习交流、资助项目者优先,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五)工作室成员以一线专职辅导员为主,可吸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党总支、校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等工作人员,每位成员仅限参与一个工作室。
(六)工作室立项后以主持人姓名命名,向团队颁发“葡萄新京官网XXX工作室”牌匾,并向主持人和团队成员颁发聘书。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工作室的指导管理与考核。
第十六条 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工作室日常建设与管理工作,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对工作室情况进行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第十七条 学校对立项项目按1万/年标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鼓励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学习交流和实践活动等。
第十八条 学校为每个工作室聘请1名校外专家顾问,负责提供专业咨询与业务指导。
第十九条 工作室成员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自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课程,开展课题研究,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第七章 评审与考核
第二十条 工作室的评审与考核工作以两年为一个周期,采用阶段性评审与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工作室主持人每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理论和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所在学院党总支审核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评审。
(二)工作室成员每年撰写学习报告,对当年参加学习和培训等情况进行总结。
(三)研究考核(在两年周期内至少完成以下三项条件,均与项目主题相关)
1.团队获得一个省部级(包含省级一级学会)及以上研究课题或项目;
2.团队成员公开发表至少1篇核心期刊论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含中文核心和人文社科核心期刊);
3.团队成员编写出版教材或专著;
4.团队成员获得省部级相关比赛三等奖以上;
5.团队成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6.项目成果在省级线上线下媒体发表;
7.项目成果获得重庆市市级部门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8.项目成果被重庆市市级部门及以上重要文件法规采纳;
9.项目成果获得学校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四)两年项目培育建设期满提交项目成果报告。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项目终期考核,对达到目标要求的工作室主持人颁发“葡萄新京官网辅导员名师”荣誉证书,对达到目标要求的团队成员颁发“葡萄新京官网辅导员骨干”荣誉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