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要求,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切实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辅导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和建设一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通过支持负责人及其团队开展专项工作的研讨交流、课题研究和实践探索等方式,将其打造成为辅导员工作交流的重要载体、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学生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或成果。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5—7名,其中主持人所在院部(部门)外人员应在2名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应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
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主持人条件
1.必须是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含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学办主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或讲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2年及以上(截至2018年9月30日)。
2.应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工作理念,具有一定的育人成效与教学科研能力。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生工作相关论文至少1篇或参与编写学生工作相关教材、专著1部或负责校级及以上学生工作相关科研课题至少1项。
3.仅限负责1个工作室且不能兼任其他校级辅导员工作室成员。
4.须获得过与学生工作相关校级及以上表彰。在辅导员各类比赛(素质能力大赛、说课比赛等)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市级及以上辅导员学习交流、资助项目者优先,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团队成员条件
以一线专职辅导员为主,可吸收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党总支、校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等工作人员,每位成员仅限参与一个工作室。
三、建设方式
1.学校已制定并出台《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委发〔2018〕49号),明确提出工作室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对工作室的指导和督查。本批认定的辅导员工作室由学校给予资助经费2万元。
2.学校对工作室的考核工作以两年为一个周期,采用阶段性评审与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6月中旬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学校为每个工作室聘请1名校外专家顾问,负责提供专业咨询与业务指导。
4.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工作室日常建设与管理工作,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对工作室情况进行总结,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四、评审程序
(一)申报。主持人或成员仅限申报主持或参与1个辅导员工作室,鼓励跨院组建申报,主持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葡萄新京官网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及佐证材料等。
(二)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18年拟首批择优成立3个工作室。
(三)认定。学校下发文件对工作室进行认定,并以主持人名字命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辅导员骨干的重要抓手,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应积极带头、动员并组织优秀团队进行申报。
(二)突出特色。各申报团队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明确工作室建设目标、实施计划、主要举措和预期成果,注重突出重点、凝炼特色、树立品牌。
(三)按时报送。各申报团队要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材料,《葡萄新京官网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及佐证材料需提交一式5份,装订成册,于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前统一报送至学生处1303办公室。《葡萄新京官网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和《葡萄新京官网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简况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505953391@qq.com(邮件标题为“2018年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联系人:相琳;电话:86664127 。
葡萄新京官网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