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9-07-05浏览次数:357


二级学院:

      假期临近,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有以下几点温馨提示:

一、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该项工作将于20199月开学初进行,各班级辅导员可根据文件要求,在学生离校前采用政策宣讲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宣传此项工作,在宣传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取消原《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为了让学生少跑路,今年在假期期间学生无需至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字盖章,填写《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即可。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前准备相关证件材料、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便于新学期开学初及时进行困难认定。

3.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填写认定申请表,所填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会取消受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是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的主要措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暑假期间前往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助学贷款,从而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二)提醒续贷学生前往当地资助中心办理后续手续

已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网站进行了网上续贷申请的学生,必须在暑假期间携带续贷申请表、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当地资助中心办理后续流程,方可完成续贷工作。

三、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都不用愁,所有资助项目均不要求学生预先交纳任何费用,不要求在ATM机或网上进行任何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千万不要相信,以免上当受骗。要提醒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远离不良校园贷,遇到经济困难时,多与同学、老师和家长商量,积极通过正规渠道需求帮助,解决问题。

  

学生处

201975

附件1: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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