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转发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函〔2020〕6号)要求,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现将有关学生资助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学生为中心、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密切关注和关心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建立台账,全面摸排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全面摸排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情况。要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于因疫情影响产生暂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加强排查,及时上报,因人施策,制定资助措施。要从心理疏导、情感关怀、经济资助等方面全方位关爱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促进他们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三、启动临时困难补助,积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产生临时经济困难的同学渡过难关,学校及时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学生专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因疫情而导致经济困难,或在疫情期间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
(2)学生在疫情期间发生临时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
2.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按照《葡萄新京官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资助。
3.办理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撰写电子版申请书并填写《葡萄新京官网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等,如有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就诊资料等)可通过拍照一并提供。
(2)二级学院核实上报。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调查、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报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各学院于2020年2月29日前统一将审核后的电子版申请材料上报至学生处刘小刚老师QQ邮箱243149073@qq.com。
(3)学生处复核。学生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补助方案报送学校审定。
四、做好常规资助工作,保障国家助学金足额及时发放
为保障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学校将于2020年2月29日前提交3月份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至重庆市高校学生资助统发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归集支付资金。为保障国家助学金足额及时发放,各学院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了解学生情况,进行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各学院要全面摸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及时对已经明确不再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要求的学生进行动态调整。此次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对象为自2019年12月至今,已获评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但在获评国家助学金期间因违规违纪受纪律处分且处于处分影响期内或因故死亡、转学、休学、退学、出国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不宜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停发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将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葡萄新京官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开展评选替补工作,替补时应优先考虑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严格评审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特殊时期虽受疫情影响,但在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中依然要严格评审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停止发放学生的教育引导。各学院可创新工作方法,采用在线评议、网络公示等方式,做好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公示时,务必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严禁公示个人敏感信息,逾期公示要及时撤下,做好各项过程材料的留存。
3.及时报送动态调整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各学院请于2月20日下午17:00前将《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学生名单》(附件2)及动态调整工作情况说明电子版报送至张淼QQ邮箱1213991152@qq.com,纸质版待正式开学后提交至学生处1302办公室。
4.准确更新银行卡号,确保及时发放。若少数受助学生由于银行卡遗失等原因需要更改银行卡号,请以学院为单位收集学生信息,于2月20日下午17:00前将受助学生银行卡号更新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张淼QQ邮箱1213991152@qq.com。
学生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