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进一步做好本学年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结合财政部、教育部等单位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复学生及扩招学生中的退役士兵。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不在此范围。
二、资助标准及年限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二、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申请对象: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学生;
(2)申请材料包括
①申请表(2份)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Ⅰ》)。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③《申请表Ⅰ》上的学生银行账户信息必须是学生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不能是信用卡,不能是以非学生本人名字的银行卡。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1)申请对象:已完成义务服兵役,今年退役后复学返校就读的学生。
(2)申请材料包括
①申请表(2份)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Ⅱ》)
②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三)退役士兵学费减免
(1)申请对象:完成义务服兵役后,新考入葡萄新京官网的退役军人,包含2019级、2020级在校生中的退役军人和2019级、2020级社会招生中的退役军人(2019级扩招生中退役士兵18人,已提交学费资助申请材料;2020级扩招生中退役士兵19人,未提交学费资助申请材料,名单已发对应的辅导员老师)。
(2)申请材料包括
①申请表(2份)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Ⅱ》)
②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三、截止时间
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材料最后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6点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最后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表格需在“征兵网”上填写、下载、打印,表格的每一项都要填,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开户行名称、账号一定不要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