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征集资助育人工作典型案例和励志学生典型的通知》(渝教财函〔2022〕14号),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典型案例和励志学生典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认真撰写打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重视本活动,组织本学院辅导员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紧密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资助育人工作,总结提炼、挖掘打磨有特色、有亮点的经验做法,突出示范推广价值,充分展示本学院在资助育人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二级学院学工书记要对推荐的典型案例和励志学生典型严格把关。确保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凝炼,内容真实可靠,数据详实准确,不得虚构、杜撰或抄袭,突出真实性、典型性、实践性、创新性,可供学习借鉴。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要大力宣传动员,鼓励辅导员老师们认真准备、积极申报。各学院应推荐1—2个案例,于2022年4月25日17:00前,电子档 发送到学生资助中心徐水婵OA邮箱,纸质件经学工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后交学生处1302办公室。学工部将组织综合评审,并择优推报市教委参加市级评选。
0319 2022-03-31 渝教财函〔2022〕14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征集资助育人工作典型案例和励志学生典型的通知.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