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做好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现将2023年春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实行代偿。
(二)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三)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学校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下列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申请材料
(一)学费补偿
1.申请对象: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及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次,请勿重复申报)。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需县级征兵办公室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申请对象: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及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次,请勿重复申报)。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需县级征兵办公室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本人签字的偿还贷款计划书一式一份;
(5)存在贷款利息补偿的,提供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一式一份;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代偿资金。
(三)学费减免
1.申请对象: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学校的入学新生(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提出申请,逐年减免学费,请勿重复申报)。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需县级征兵办公室盖章);
(2)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根据申请类别,在全国征兵网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或《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第二步:本人携带上述《申请表》《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至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确认并盖章;退役入学学生需到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盖章;
第三步:将上述《申请表》送至学校财务处审核学生在校期间学费标准及缴费情况;
第四步:将上述《申请表》《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送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相关信息。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表格需在“征兵网”上填写、下载、打印,表格的每一项都要填,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开户行名称、账号一定不要错,并确保为本人一类借记卡。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