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葡萄新京官网会议组织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1-02   浏览次数:598

重城管院发〔2006〕13号

关于印发《葡萄新京官网会议组织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经学院研究同意,现将《葡萄新京官网会议组织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葡萄新京官网会议组织与管理办法

    为贯彻《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的通知》(渝委办发〔2006〕9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落实“会风就是党风”的要求,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的原则
  凡没有结合实际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会不开;凡可用其它方式解决问题的,就不要召开会议;凡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应尽量合并召开;所有会议应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进行。
要严格控制会期和规模,端正会风,讲求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问题。
    二、会议的种类及负责部门
  学院的会议就会议性质而言,有学院党政领导例会、全院综合性大会、部门业务会议及单位内部会议。
    (一)学院党政领导例会包括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综合性会议包括:
    1、以党委或学院名义召开的会议;
    2、要求学院党政几位领导同志参加的综合性会议;
    3、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4、全院党员、教职工大会及开学典礼、毕业典礼。
    (三)各种业务会议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党政办公室协助。
    (四)各单位内部会议由各单位自办。
    (五)为解决各种紧迫问题的现场办公会由院领导指定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牵头部门草拟会议纪要,并监督会议决定的落实。纪要及落实结果及时送党政办公室备案。
    上述会议的各牵头单位,负责会议通知的草拟与下发、会议场所的布置、会议的考勤,督促和检查会议决定(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会议召集的基本程序及责任
    (一)确定会议议题:全院综合性会议议题一般由学院党政例会确定,业务会议由各业务部门根据解决问题的实际需要提出并由主管院领导审定。各部门在确定会议议题时,务必本着精简、高效和节约的原则,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必须召开的会议,要精心安排,保证会议开得紧凑,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确定会议日程、主持人和议程。
    (三)确定与会人员名单。全院综合性会议与会院领导名单由党政办公室安排;召开各种业务会议,主要安排分管院领导出席,一般不安排其它院领导参加,尤其是一些应酬性的会议,各单位出席人数也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力争选派最有代表性的人员出席,一般情况下二级教学单位党政领导不必同时出席同一业务性会议。
    学院召开中层干部会,由以下人员出席:
    1、院党政领导;
    2、院党委委员、院长助理、工会主席;
    3、各党总支正(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
    4、院属各单位正(副)职负责人。
    (四)草拟会议通知
    召开学院综合性会议时,由党政办公室根据党政例会的决定或学院党政负责人的指示,草拟会议通知;职能部门召开会议时,由各职能部门草拟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应含以下要素:
    会议议题内容、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会议召开的时间或会期、会议地点、携带的材料等。
    (五)办理会议报批手续
    由党政职能部门主持召开的全院专业性会议、牵头召开的跨部门的会议,各单位承办的在学院召开的全国、全市性会议,要求院领导出席的会议,以及需借用学院公共会议场所召开的会议,均需提前一周报党政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进行备案。
    党政办公室在接受各单位的会议申报计划时,要对会议的内容和有关材料进行必要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是否确有召开的必要,能否通过其它形式达到会议的目的;
    3、领导出席人数是否过多,领导有无时间出席;
    4、相关会议可否合并召开;
    5、会期能否缩短,规模可否缩小;
    6、要求召开的会议在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方面是否与其它已安排的会议冲突;
    7、会议材料是否齐备;
    8、借用会议场所的申请报告(会议场所指西院三楼会议室及学校其他会议场所,学术报告厅向教务处申请);
    9、会议经费是否落实,会议经费来源渠道是否合理,开支情况是否符合财经纪律。
    (六)发布正式会议通知
    党政办公室在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统一安排。当周周五前安排好下一周所有会议。未及时办理申报手续的会议,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议通知的落款。综合性会议由党政办公室发布通知,专业会议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发布会议通知。
    (七)会议材料的准备
    综合性会议材料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业务会议材料由牵头部门负责。材料准备包括材料撰写、打印、装订、发放。所有材料应按文件所要求的规格尺寸,做到尽量保持装订精美,不得有漏页、错页、错字、污渍。
    业务部门在邀请院党政领导出席时,还应负责拟写领导发言材料,会后整理领导讲话并送党政办公室编发简报。
    (八)会场布置
    综合性会议的会场布置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协助;业务会议的会场布置,由主持召开的业务部门负责。会场布置包括:横幅、主席台座次排定、音响、照相、座牌、花盆、会场座位摆置、分组讨论会场等。
    综合性会议及大型业务会议召开时,主席台领导或来宾座次排定方案,必须提前交党政办公室审定。
    (九)会场服务
    所有大、中型会议,开会前必须进行签到;决策内容较多以及需要作较长时间考虑的方案,一般应提前两天发给参会人员;其它会议的材料可在签到时发给参会人员;比较严肃的会议,还应分发会议证件。
    (十)会议纪律
    1、不能参会的人员一般应提前向牵头部门请假,牵头部门应做好记载和考勤(中层干部会由组织人事处考核);
    2、参会人员原则上都应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并不得高声喧哗,要自觉关掉通讯工具或设置成静音。
    3、参会人员应带会议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领会好会议精神。
    4、参会人员严禁随意离开会场,不准在会场内来回走动、打瞌睡、交头接耳、接听电话、拨打手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十一)会后工作
    各会议牵头单位应督促有关人员尽快整理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同时将院领导重要的即席讲话整理成文稿,连同会议纪要,一并送党政办公室编发会议简报。
    各会议牵头单位应将全套会议材料整理后在归档时送交档案科。
    各会议牵头单位还应负责检查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四、学院党政例会的组织办法
    (一)党委会的议事范围及组织办法
    按《中共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定(试行)》(重社工院委〔2003〕6号)执行。
    (二)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及组织办法
    按《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试行)》(重社工院发〔2003〕46号)执行。
    (三)会议注意事项
    会议前除书面通知外,还应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如有关校领导缺席,会后应交会议纪录给领导阅览;对提出的议题,主管部门必须有较成熟的方案。
    五、本办法从2006年6月1日起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