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电子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市教委和新华社的通知要求,现对2018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二级学院将本通知内容及时准确地传达到2015级学生,要求学生按时到场进行拍摄。
一、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地点、顺序
1、摄像时间:2017年5月23-26日
2、摄像地点:学术报告厅(图书馆一楼)。
3、院系拍摄顺序:(各班具体时间见摄像时间安排表)
5月23日(星期二)1310人
8:40----10:00工程管理学院(328人)
10:12---11:15电子工程学院(254人)
14:00-- 17:20工商管理学院(728人)
5月24日(星期三) 13107人
8: 30----11:30 财经学院(661人)
14:00----15:50旅游学院(408人)
15:50----17:10人文教育学院(238人)
5月25日(星期四)1110人
8: 30----11:20社会工作学院 (505人)
14:00---15:25健康与老年服务学院(275人)
15:25---17:10信息工程学院(330人)
5月26日(星期五)379人
8:30-----10:10文化产业管理学院(379人)
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重要性
1、学生图像信息采集是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任务重、要求高,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做好学生拍摄组织工作。
2、各班辅导员必须将电子摄像相关安排提前通知到每一个学生,并亲自组织班级学生在拍摄地点集中(时间地点安排见“2018届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安排表”),每一个学生必须准时到场,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可吵闹喧哗,影响拍摄进度及质量。
3、各学院按照拍摄安排时间,以“班级”为最小单位将学生严密地组织起来参加拍摄,因拍摄人数较多,各班级须提前10分钟到达拍摄地点,严格按照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行拍摄,拍摄时有课的班级请提前做好课程的调整,特别是校外实习的学生,不能影响电子摄像工作的正常进行。
4、本次电子摄像的照片将用在教育部学信网及学生毕业证上,作为学历信息将伴随学生一生,为保证拍摄照片的规范性,各二级学院要建议学生须衣着端庄(穿着有领正装,不穿蓝色上装),头发整齐,面部整洁。
5、个别错过本次集中拍摄时间的学生可自行到新华社重庆图像采集中心下设的采集点补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81号,联系电话:023-89079390。
6、信息采集费按15元/人收取,请各学院负责收取,并于5月17日前将费用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交到新华社。有关电子摄像过程中的任何情况,我们将与辅导员老师联系。请各二级学院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本次工作。
7、毕业生因本人原因未参加电子摄像,无图像信息的,数据将不会上网,学院将无法办理毕业证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教务处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