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重庆市第十九期副教授(副研究员)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重庆市第十九期高校骨干教师(研究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渝师培字[2017]01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岗的副教授/副研究员(人文社科类);
二、推荐原则
1、前几期未曾推荐或已参训教师数与单位教师总数之比小的单位优先推荐
2、绩效考核排名靠前二级教学单位优先推荐
三、推荐范围及名额
根据推荐原则,本次参训人员拟在财经学院和文化产业管理学院中推荐产生,各单位推荐名额均为1人。
四、培训时间
2017年4月21日至4月28日,4月21日报到;
报到时请带上一寸免冠登记照片。
五、培训地点
重庆市教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西南大学培训学院)
地点:西南大学桂圆宾馆旁。
六、培训内容
1、通识培训。旨在提高我市高校骨干教师(研究人员)的岗位胜任能力,内容包括骨干教师(研究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心理健康;岗位工作要求及政策解读;学术规范及学术论文的发表、出版等。
2、业务培训。根据我市高校骨干教师(研究人员)的岗位特点分别进行设计,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内容包括高校教师的课堂教学技能技巧;怎样成为一个优秀的高校教师;科学研究方法创新;科研项目的申请流程与技巧;各级各类奖励的申报等。
3、实践课程。主要以教学和科研实践为课程内容,旨在提高我市高校骨干教师(研究人员)的实践能力。内容包括教学实践问题与诊断、教学或科研经验分享等。
七、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由市教委承担;
2.食宿、资料、上机等费用统一收取,学员凭收据及培训合格证书回单位报销。费用预算及报帐程序向人力资源处秦渝红老师咨询。
八、推荐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7日上午11点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电子和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B204室包安霞处。
九、其他事项
1.参训人员最终以教务处公示后电话通知的为准。
2.参训教师需自行协调好时间,完成调停课等相关手续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