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学院学分制管理相关规定,对于每学期学生缺课(含请假、旷课)累计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将被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自行申请重修。现将2020-2021-1学期缺课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12月3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敏学楼B108提出复查申请。
教务处
2020年12月25日
全院师生:
根据学院学分制管理相关规定,对于每学期学生缺课(含请假、旷课)累计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将被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自行申请重修。现将2020-2021-1学期缺课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12月3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敏学楼B108提出复查申请。
教务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