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学院学分制管理相关规定,对于每学期学生缺课(含请假、旷课)累计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将被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自行申请重修。现将2020-2021-2学期缺课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见附件)。
若对结果有异议者,请于5月27日11:00前提出书面申诉(申诉表格在教务处B108领取),逾期未申诉者则视为对缺课事实无异议,自动放弃申诉。缺课课程考试成绩以“旷课”标记,另行申请重修。
教务处
2021年5月21日
全院师生:
根据学院学分制管理相关规定,对于每学期学生缺课(含请假、旷课)累计达该门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将被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自行申请重修。现将2020-2021-2学期缺课学生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见附件)。
若对结果有异议者,请于5月27日11:00前提出书面申诉(申诉表格在教务处B108领取),逾期未申诉者则视为对缺课事实无异议,自动放弃申诉。缺课课程考试成绩以“旷课”标记,另行申请重修。
教务处
2021年5月21日